拒绝高息诱惑,远离非法集资 —— 致全市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


春节是亲朋好友相聚的日子,同时也是非法集资活动的易发高发期。一些不法分子铤而走险,披着合法企业的“外衣”,打着所谓响应国家政策、“金融创新”、“经济新业态”、“资本运作”等幌子,在民间投融资中介、网络借贷、私募基金、区块链、影视文化、批发和零售、电子商务、房地产、交易场所、各类涉农合作组织、养老服务等领域,制造虚假宣传,以签订合同、投资理财、投资入股等名义,通过亲戚朋友“口口相传”、“熟人介绍”等亲情诱骗方式,诱导市民“投资”。不少市民上当受骗,遭受经济损失,甚至血本无归,严重影响家庭和睦幸福,成为引发社会不稳定的因素。

当前,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花样繁多、层出不穷,但“万变不离其宗”,市处非办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在投资理财时要擦亮眼睛,不要被高利诱惑,做到“三看、三思、三不要”:


三看:一看是否取得工商营业执照;二看是否取得金融监管部门的批准文件;三看资金投向领域是否安全可靠。

三思:一思是否真正了解该投资项目及市场行情;二思投资项目及理财产品是否符合市场经营规律;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。
三不要:一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、前期收益及无风险宣传,因为他们往往拉大旗作虎皮;二不要盲目相信熟人介绍、专家推荐,因为他们也可能是被骗者或同伙;三不要被高利诱惑或低风险所迷惑,你图他的利息,他贪你的本金,最终竹篮打水一场空。


市处非办提醒广大市民朋友:非法集资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并重点打击的经济违法犯罪行为,参与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,自己承担损失。广大市民朋友在投资理财时要擦亮眼睛,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。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,高收益往往伴随高风险,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隐藏着巨大风险。坚决不参与非法集资,教育规劝亲朋好友远离非法集资。我市已出台了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制度,广大人民群众一旦发现企业或者个人有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,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处非办、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举报,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。作为集资群众要注意收集非法集资活动的证据,协助公安机关办案,切忌心存幻想,避免遭受更大的损失。


在此,真诚祝福您和您的家人度过一个温馨、祥和、美满的春节!





文章来源:襄阳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工作的通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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